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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我開始用第一隻手機買預付卡就是選擇遠傳電信

當遠傳的客戶少說也十年

但最近的事情真的讓我非常火大

怎麼會有這麼爛的公司和專員還有主管

處理起事情可以這麼糟糕!

 

智慧型手機日益更新

現在幾乎是人手一隻

每個月幾乎都有新的手機上市

每隔半年總會有令人期待激賞的智慧型手機推出

走在路上公車上捷運上

吃飯上課開會喝下午茶

總是會看到一堆人低著頭手指拼命的滑阿滑

在這個社會智慧型手機讓生活變得更便利

親友們通訊也都不需收簡訊費用

3C產品隻汰換率實在很高阿!

 

民國98年的12月搭配門號申辦的手機

現在已經完全被市場淘汰了!

就在今年101年的夏天
剛好女友生日快到想說送她手機當生日禮物

女友跟我一樣都是在98年12月一起辦的門號

當時綁三年約

到今年夏天大概剩下半年時間合約就到期了

原本打算買空機後來女友覺得續約或是攜碼這樣比買空機划算

正在考慮續約或是攜碼到別家哪一種比較划算

於是女友打電話給客服詢問如果違約需繳多少違約金

客服部門聽到要問違約金於是轉到一個叫做續留部門

這個部門就是專門處理想解約或移出的部門

一開始告知我們的合約違約金是要繳8250元

都只剩半年還要那麼多?!

客服說是因為當初的合約上就是打三年內不得解約否則須付違約金8250

身為一個消費者當然覺得不合理

都已經剩半年違約金還要繳全額

無奈我們當初的合約上確實是這樣規定

怪只怪我們沒仔細看合約內容

 

但是我還是極力地為消費者爭取希望可以按比例賠償

後來客服說要以專案幫我們處理

過了幾天給女友回復是說公司同意以月計算按比例賠償違約金

續留部門還是不斷地希望我們可以續約提供我們一些優惠方案

後來我們綜合討論後決定攜碼到別家電信較便宜

這中間客服處理速度不是很滿意

從審核過後,後來又說違約金更改金額太大沒有權限要再一些時間

前前後後大概兩三個禮拜

後來來電確定完畢

告知我們可以去直營門市辦攜碼移出

違約金的部分就是按月計算所以須付1146

於是女友跑一趟直營門市去辦解約

門市卻告知電腦上並未做更改現在要辦解約還是要繳8250元

阿不是說好了嗎?

後來又連絡上客服專員

客服專員說因為要更改的金額太大她沒有權限須由公司那邊做更改

於是又等了差不多一星期的工作天

才來電告知可以移出了已經更改金額完畢!

 

在這期間我也請處理的專員順便幫我的門號也一起送審

我也正在考慮要違約攜碼出去,只是我還不確定不急

只是想先請他們一併處理,到時候如果我想移出也較方便

後來專員回覆我的部分不能一併處理她要另外送審要分開
最後我的是按季賠償我女友的就是按月賠償
想說為什麼我女友可以按月我就要按季
但後來想想算了!沒差!反正我又不急著換手機!

 

於是101年7月23日女友到指定的直營門市辦理門號解約

並付了違約金1146元後完成解約
7982761   

並在當天就攜碼移至台哥大變成台哥大用戶

後來隔天24日台哥大告訴我們還要繳移轉費他那才可以開通(這是必要費用)
於是24日馬上又去遠傳門市繳了240元移轉手續費開通成功

 

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

沒想到.............

隔了幾天在8月3日遠傳客服又來電

專員說因為我也要辦理移出公司這樣就要吸收兩個人的違約金太多了

後來決議我女友的部分也要變成按季計算因為我們是一起辦的

要我女友補繳違約金差額2百多塊

我聽了覺得很火!

已經付完違約金移出成為台哥大的客戶

現在忽然跟我翻盤說公司決定改以季計算要補繳差額

這太不合理了吧!

當初都已經協調完成也告知我們可以去辦理移出了

事後隔了幾天才又翻盤說當初說的不算要改成按季計算補繳差額!

這甚麼鬼阿!!!

我說我的部分還不確定阿!遠傳客專員說我們當初一起辦

所以公司決議兩個都要一樣按季計算

不然公司吸收太多違約金

我就不懂了!

當初請你們把我的一起送審

你說沒辦法是分開的不能一起送要另外送

現在又說我們是一起辦的要改一樣按季計算

合約書是分開簽的又不是簽在同一張
他是他我是我~如果我們分手了為什麼合約還要跟前男女朋友綁一起?!
這甚麼鬼道理!

那之前協議好的部分又算甚麼?

一間這麼大的公司可以言而無信一改再改

如果當初遠傳告訴我們還不確定不能移出請我們暫緩

女友就不會去辦移出!

重點是已經協調好同意女友部分以月計算繳違約金告訴我們可以去辦理移出了

如今違約金繳完也辦移出不再是遠傳客戶後

忽然來通電話告知我們之前的不算數?還要補繳差額

都辦好手續轉到台哥大了!!

這....哪裡說得過去!我真的超火大的!

 

跟客服專員及她們主管又協調爭取了一陣子

告訴他們這樣很不合理

拜託!哪有買完東西付完錢走人了過幾天又來跟客人說我當初賣你100元不對!應該要賣200元!你再給我100元

有這種事?

我把我的疑惑跟不滿告訴他們!經過了一番爭論後

遠傳同意已經繳完的部分就這樣子!無須再繳款了!

 

結果還沒結束...

 

過了幾天後女友發現電子帳單上竟然出現違約金8250元!

這次更誇張!竟然帳單要繳7170元

從原本同意按月攤提手續辦完已經移出~後來反悔要變成按季攤提再度追討200多元差額

到現在忽然又變成全額!!!

因有最後一期月租費用66元+扣掉之前繳交的違約金還需補繳違約金7104元

遠傳違約金明細2  

整個火又上來了!

不是已經處理完了嗎?

現在又突然要繳這麼多錢!!!

於是打電話給客服人員詢問
客服人員說當初的合約就是須繳8250元...
我們告知當初已經跟主管協調過的過程跟結果

轉接專員,專員說並不知道我們跟主管協調過的結果!

爭論了一會最後說再了解後給我們回覆!

我真的快氣炸了!內部教育有沒有這麼差?

處理的過程都沒有交班嗎?怎又有人打過來要我們繳原來的違約金!

隔了幾天遠傳來電說已經了解完不用再補繳任何金額了!

告訴我們不用再去理會任何帳單他們會處理掉!不須再補繳任何費用!

因為女友的門號有辦理信用卡自動扣款

所以不能說像一般紙本帳單不理會帳單別去繳錢就好!

於是詢問遠傳客服告知狀況

客服人員告訴我們趕快去跟銀行取消自動扣款就可

所以女友打電話去信用卡銀行請銀行取消遠傳自動扣款

銀行說這個部分需要由遠傳那邊去處理他們沒辦法處理!(那遠傳為什麼還叫我們打給銀行?!)

於是我們又打給遠傳請他們立即取消信用卡自動扣款

遠傳客服說會寄申請取消信用卡自動轉帳的單子給我們填寫,大概3天左右會收到

結果等了幾天也沒收到資料阿!

眼看就快月底於是打給客服問可否去直營門市辦理就好

不然下個月信用卡帳單就會自動扣款

遠傳客服告訴我們這個部分可以去直營門市辦理

於是女友又專程跑一趟直營門市去辦理取消信用卡自動扣款

8月29日辦理取消自動扣款9月1日生效取消自動扣款

 

原以為事情終於結束了!

結果!!!還沒結束!!

 

在這段期間完全沒有接到遠傳任何一通電話...

就在9月23日女友查看信用卡帳單這個月竟發現遠傳還是自動扣款6941元

9.10扣款  

趕緊打給遠傳客服詢問是怎麼回事

都已經完成取消自動扣款了你們還可以去跟銀行請錢?(有用自動扣款的人要注意一下)

帳單上清清楚楚寫著是9月10日簽帳消費9月13日入帳

表示我們已經取消自動扣款後你們還是在10日去跟銀行請錢

不是講好叫我們不用再理會任何費用嗎?不是已經辦理取消自動轉帳嗎?

憑甚麼你們遠傳又可以在10日自己去請款

這中間處理的過程有告知消費者嗎?

遠傳客服一開始的回應是...

當初簽的合約上就是8250元.........(又在鬼打牆)

女友告訴客服員已經處理過的結果
客服員仔細看一下電腦的紀錄後告訴我們

那個金額的部分已經在9月21日寄出現金支票

收到支票後即可換現金再去繳費即可!

還說電腦上有紀錄9月5日已有打電話告知將會做這樣程序的處理!

 

鬼哩!你是打給誰!我們根本就沒接到電話更不可能知道遠傳是這樣處理的!

農曆七月還沒關!哩系卡後鬼喔!

現在搞得這麼複雜!

變成我們收到支票後還要花時間去銀行換現金再去繳錢!

明明就是遠傳自己作業上的瑕疵才有後續這些問題

憑甚麼要我們消費者自己去擦屁股!!要我們去奔波!!

 

遠傳客服告訴我們那是電腦程序上的問題
辦理完取消自動扣款需要七天的工作時間!

所以在程序上可能有延遲造成扣款!所以在9月21日已有寄出現金支票

 

我聽了覺得很奇怪!七天!我在9月1日取消自動扣款就已經生效了

好~給妳七天~頂多9月8日就該完成所有手續了吧!

那為什麼10日還又繼續跟銀行請錢

導致現在這麼複雜?也沒有任何人告訴我們有這種狀況!

完全就是遠傳想怎樣做就怎樣做!你們消費者只能聽命的感覺!

這感覺真的很差!

明明是內部作業的瑕疵我們消費者就活該倒楣要默默接受搞那麼複雜!

2.3個月了事情還不能完全結束!會不會太誇張!辦事效率會不會太差!

我氣憤的爭論著!

這時候遠傳又開始鬼打牆...

又開始強調說~因為當初你們的合約簽訂的是8250元!公司已經用專案幫你們處理...

 

重點不是這個吧!我很感謝你們願意幫我以專案處理讓我們可以以季或月來計算違約金!

但是重點是後面處理的態度跟反反覆覆吧!

當初就已經協調好了!公司也同意了!也叫我們可以去辦轉出了!

我們都辦好了!女友現在都已經是台哥大的客戶了!

後面才又生出這些有的沒有的!一下改那一下改那的!

已經答應決定好的事情!承諾完客戶想跳票就跳票!

要做這些處理也不通知消費者一聲!就我行我素的去做!

然後造成我們的困擾跟麻煩!為了這件事情我們已經來來回回奔波很多次了!

遠傳說電腦紀錄上9月5日已經打電話告知後續處理!

重點是我們根本沒人接到!電腦紀錄你們說有打就有打嗎?

真的有打可不可以調出當天通話紀錄給我們聽!

如果是我們有接收到已告知並同意了!是我們自己忘了!那是我們的錯我們道歉!

 

整件事情從頭到尾這麼久累積了這麼多不滿的情緒才會這麼不爽!

冷靜一點來看!這整件事情我們比較不對的地方是

當初合約內容確實是簽訂三年內不得違約

當時我們申辦時並未仔細看手機合約書內容

門市小姐也只是拿合約書出來圈幾個地方說:這些地方幫我簽名就可以了!
但我們真的是疏失沒有細看合約!

一般消費者的觀念都是覺得違約金本來不就是要照比例攤提比較合理

用一個月解約跟用到三年後的最後一個月解約!違約金都是一樣多!

這部分之前新聞也有報導覺得並不合理請業者改善!

但是法律上並沒有強制業者需做這樣的改變!

只是勸導希望業者可以這樣做!

所以業者有權力繼續照著合約內容走!

但經過極力跟遠傳爭取後他們最後還是同意可以用季或月來計算!

這個部分我很感謝遠傳公司願意讓我以月或季來去攤提違約金!

 

 不過這接著延伸出來後續的種種問題!那是屬於遠傳自己作業瑕疵誠信問題

這才是重點!

但我聽到的是不斷的強調當初合約就是8250元遠傳公司已經破例,特別幫我們爭取按比例攤提違約金!

一直再強調這個!

有沒有搞清楚今天重點是在哪裡!

是已經處理協調好的事情!已經定案!我們也辦完所有手續!移出遠傳!

後續種種問題和處理態度才是重點吧!

一直再強調遠傳有多偉大多寬容多退讓,已經讓你們不用繳整筆違約金了!

我真的很謝謝遠傳願意讓我按比例繳違約金!

但是違約金該付多少的事情早在第一次協調時就已經確定!

雙方都達成共識!我們才去繳交違約金辦理移出!

如果沒確定我們辦移出辦的了嗎?

後續接二連三發生的事情才是今天我們生氣的原因!

一直強調當初合約是怎樣,這只是在轉移焦點!

 

這件事情處理了2.3個月還沒落幕

經過了這一次後!我這十幾年的遠傳老客戶!

對遠傳已經完全失去信任!

只有滿滿的不爽和失望!

遠傳真的爛透了!

再也不想用遠傳了!

只有遠傳~才有距離!

去你的遠傳!

以下內容千萬別反白,如有不舒服本人一概不負責....

幹!!!他馬的!!ˋ.ˊ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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